自從上次咱一家三口的驚險墾丁之旅後,我們夫妻倆一直就很想給他換車,所以就四處探詢合適的車子。幾經尋訪與討論,最後確定是休旅車,比較符合我們的需要,但休旅車的高價格也讓我們望之卻步....
剛好這時朋友的朋友,有一部才開了沒多久的馬五打算賣掉,看了車況覺得粉不錯,歷經幾次討價還價,最後終於拍板確定,而今天也正是要實際交車的日子。
下午請了假,懷著興奮的心情正要帶老婆一起去牽車時,咦?.....我們家的小紅怎麼不太對勁?
啊咧~怎麼才一個上午的時間就被撞了?

最可惡的是,竟然就給我撞完就跑了??看著小紅這麼慘兮兮地模樣,原本的好心情都被破壞光了........。
撞成這樣,一定有不小的動靜,在週遭明查暗訪了不到十分鐘,就在一位路人甲歐巴桑的口中,問出了一線消息,也因此輾轉找到了肇事者。
.....果然,鄰里間三姑六婆們的情報網是最強大的.....
這個落跑的肇事者也是個歐巴桑,雖然在電話中承認了,也願意賠錢和解,但接下來的幾天,卻一直在反反覆覆,卯起來亂牽拖,搞得我滿肚子火,果然是名符其實的......歐巴桑呀~!
這個落跑的肇事者也是個歐巴桑,雖然在電話中承認了,也願意賠錢和解,但接下來的幾天,卻一直在反反覆覆,卯起來亂牽拖,搞得我滿肚子火,果然是名符其實的......歐巴桑呀~!
後記:
奉勸各位親朋好友,若是有發生交通事故,一定得找警察來拍照,就算已經要和解也是一樣,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,免得事後糾纏不清。